关于开展 2022 年《邱均平计量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评选办法)
发布人:高教计量评价院  发布时间:2022-01-25   浏览次数:267

全体计量学专委会会员和广大同仁: 


大家新年好!2022 年 1 月 22 日,以蒋国华为首的 15 位计量学教授或研究员对“《邱均平计量学奖》评选办法”在微信上进行了第二轮审议并投票表决,以全票同意获得通过,正式成立了全国评审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将于今年五月份正式开展首届《邱均平计量学奖》的评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会员和广大同仁主动申报参选!敬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 

特此通知。


《邱均平计量学奖》全国评审委员会 

全国科学计量学与信息计量学专业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3日





《邱均平计量学奖》评选办法


在新时代新发展格局中,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的巨大变革,科学计量学与科教评价领域面临着创新发展的大好机遇,同时也有着转型升级的众多挑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适应数智时代的迫切需要,大力提高计量学学科群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六计学”的深入研究,推动我国“六计学”与科教评价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国际化进程,根据许多计量学家的建议和相关政策规定,借鉴国际上“Price 奖”的做法和经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邱均平颜金莲教育发展基金》(简称“邱均平基金”)和《Data Science and Informetrics》(DSI)编辑部共同发起设立“邱均平计量学奖”,由全国评审委员会负责在国际范围内开展评审工作。为了使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评选的公信力,充分发挥奖项的激励和促进作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一条 学科界定

这里的“计量学”是指信息领域的计量学,主要是以文献、科学、信息、网络、知识、数据为计量对象所形成的文献计量学、科学计量学、信息计量学、网络计量学(含替代计量学)、知识计量学、数据计量学(简称“六计学”),以及数据科学和计量科学在评价学与评价事业中的理论研究、技术方法和分析应用等,以区别于物质领域的计量学。

第二条 成立评审委员会

由发起单位领导、全国科学计量学与信息计量学专业委员会(简称“计量学专委会”)的名誉主任、主任、学术顾问和全国计量学专家代表等共 15 人组成,秘书处设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数据科学与信息计量研究院》,设秘书 1 人,负责日常事务和联络工作。经广泛协商,特邀请 15 位教授、研究员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由蒋国华教授担任主任委员,宋艳辉教授任秘书。“邱均平基金”的秘书杭电张裕晨博士可以列席评审会。

第三条 奖项级别和参评对象

“邱均平计量学奖”分三个级别,不同年龄段的计量学学者可以分别参加相应奖项的评选。

(1)卓越贡献奖,授予“优秀青年计量学家”称号。45 岁以下的计量学学者可以申请或被推荐参加评选。

(2)杰出贡献奖,授予“著名计量学家”称号。45 岁至 70 岁的计量学学者可以申请或被推荐参加评选。 

(3)终身成就奖,授予“杰出计量学家”称号。70 岁以上的计量学学者可以申请或被推荐参加评选。 

(4)参评对象包括: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计量学学者,以及合作十分密切,并为中国计量学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国际学者。

第四条 评选标准。

“邱均平计量学奖”的基本标准如下: 

     (1)政治思想方面表现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学术道德,学风端正; 

(2)在立德树人和人才培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做出了重要贡献; 

(3)科学研究成果丰硕,正式出版过相关专著或公开发表多篇相关高质量论文,学术水平名列前茅;承担并完成国家级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者优先。 

(4)积极参加学会活动,大力支持会刊 DSI 发展,在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5)在计量与评价领域被引率较高,学术影响十分广泛。

(6)港、澳、台学者,以及国外学者的参评对象应该与国内相关单位或 DSI有着实质性合作关系,并为中国的“六计学”研究和评价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7)参评者只要达到其中的部分标准或者在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贡献亦可获奖。

第五条 申请与推荐

通过以下渠道可以申请和推荐参评对象。       (1)本人申请,所在单位(院、系、所)推荐;

(2)全国科学计量学与信息计量学专业委员会推荐;

(3)《Data Science and formetrics》(DSI)编辑部推荐。

(4)计量学专委会的三位或以上委员可以联名推荐。 

(5)各个渠道推荐的参评对象具有同等效力。全国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每年 5 月份接收个人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材料,推荐名额不限。

第六条 奖项指标和待遇

(1)“邱均平计量学奖”从 2022 年开始,每年评选获奖者共 2 名;其中,青年奖至少 1 名。要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 

(2)获奖者将由计量学专委会优先推荐给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参加相应奖项的评选。 

(3)在全国计量学年会上举行颁奖仪式,为每位获奖者颁发相应奖项的奖牌。 

(4)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邱均平颜金莲教育发展基金》为获奖者颁发奖金:青年奖人民币 2 万元,杰出贡献奖人民币 3 万元,终身成就奖人民币 5 万元。 

(5)在 DSI 和《评价与管理》杂志上对获奖者的优秀事迹和学术贡献进行报道,广为宣传。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或由推荐单位提名后,本人填写《邱均平计量学奖申报表》(见附件),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盖公章);每年报送申报材料的时间是五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 

(2)将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和五件代表作或复印件(其中至少有两件代表作是用中文发表的),用特快专递寄送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宋艳辉秘书收(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 2 号大街 1158 号杭电科技馆三楼,手机号:15088747206);电子版发至宋艳辉邮箱:syh687@163.com。 

(3)由计量学专委会全体委员 76 人网上初审,同意票超过 50%(含 50%)为通过;按同意票多少选取前 3 名及以内的参选者进入复审。 

(4)在评审委员会中随机抽取 4 位评委和主任委员一起开会或线上会议进行复审,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 3 票及以上同意票者获奖。

(5)评审结果在计量学专委会会员微信群 和《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中、英文版)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者获得通过。 

(6)对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反映的不同意见和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第八条 评审纪律

在评审过程中实行同单位和本人回避制度。评审专家及申请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有弄虚作假、串联托人、打招呼等各种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并经调查核实无误的,则对涉事人员及其单位取消当年的评奖资格和下一年的申报或推荐资格。

第九条 本评选办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针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

 第十条 本评选办法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